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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15:03:24  浏览:8672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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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

人事部


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

人发[2002]20号
2002-2-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为适应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服务于市场经济的需要,经人事部、财政部研究,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原《资产评估学》、《财务会计学》科目,从今年起改为《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其它科目不变。

  二、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四、考试成绩有效期限

  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由2年调整为3年,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滚动管理从2000年度开始进行。

  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人事部、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注册资产评估师免试部分科目的通知》(人发〔1997〕22号)及人事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1999〕23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行废止。
  (二)本通知规定的内容与人事部、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5〕54号)中有关规定不相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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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下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下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药监人函[200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做好2002年下半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
下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2]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
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二○○二年二月二十日


人事部办公厅文件


人办发[200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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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下半年
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

根据《2002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人办发〔2001〕92号)安排,为做
好2002年下半年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准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现将《2002年下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时间及内容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向社
会公布。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的相应专业考试的考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从2002年起,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次,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
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2001年考试成绩按原来统计办法管理。

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首次考试于2002年9月22日举行,有关事项另行通
知。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人
发〔2000〕85号)要求,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考试管理各项制度,严格
保密措施,严肃考试纪律,努力提高考试工作人员服务水平,确保考试公正、安全、有效。

附表:2002年下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时间及内容安排


人事办公厅
二OO二年二月六日


附表:
2002年下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时间及内容安排

专业名称 考试日期 时间及内容 备注

注册资产评估师 9月20日 下午:2:00-5:00 原《资产评估》、《财务
资产评估 会计学》2个考试科目分别
9月21日 上午:9:00-11:30 改为《资产评估》、《财务
经济法 会计》。
下午:2:00-4:30
财务会计
9月22日 上午: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上午2:00-4: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出版 9月22日 另行通知。

注册城市规划师 10月12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2:00-4: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13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5:00
城市规划实务

执业药师 10月12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3日 上午:9:00-11:30
药学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造价工程师 10月12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0月13日 上午:9:00-12:00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下午:2:00-5:3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企业法律顾问 10月12日 上午: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13日 上午: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2:00-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2日 上午:9:00-11:30 除《房地产基本制度与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政策》考试科目外,其
下午:2:00-4:30 它科目均可自带计算器。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
10月13日 上午:9:00-11:30 析》为开卷考试。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下午:2:00-4: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统计 10月13日 上午:9:00-11:30
中级: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初级: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中级:统计工作实务
初级: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审计 10月13日 上午:9:00-11:30 审计专业初、中级考
与审计专业相关的综合知识 试科目名称相同。
下午:2:00-4: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计算机软件 10月13日 初级程序员 上午:9:00-11:00
基础知识
下午:2:00-4:00
编程能力
程序员 上午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编程能力
高级程序员 上午: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软件设计能力
系统分析员 上午:9:00-11:30
综合知识
下午:1:30-3:00
系统分析设计
3:20-5:20
论文
网络程序员 上午:9:00-11:30
网络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网络编程
网络设计师 上午:9:00-11:30
网络综合知识
下午:2:00-4:30
网络设计与管理

国际商务 11月3日 上午:9:00-11:30 国际商务师和助理国际商
专业知识 务师考试科目名称相同。
下午:2:00-4:30
理论与实务

经济 11月3日 上午:9:00—11:30 经济专业初、中级考试科
专业知识与实务 目名称相同。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







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盗伐滥伐森林案件改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通知

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等


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盗伐滥伐森林案件改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通知

1985年5月13日,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保卫部、军事检察院、军事法院,铁道部公安局、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铁路运输高级法院:
按照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五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盗伐滥伐森林案件。五年来的实践表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这类案件有许多实际困难不好解决。而建国以后公安机关长期管辖这类案件,积累了办案经验,而且具有办案条件。为了及时、有力地打击盗伐滥伐森林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和促进林业的发展,经我们共同研究确定,将盗伐滥伐森林案件划归公安机关管辖,从今年七月一日起,盗伐滥伐森林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六月底以前受理的此类案件仍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各级公安、检察机关在交接工作中要发扬党的优良作风,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协同,不能因调整管辖分工而影响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惩处。